為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環(huán)境保護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控制汽車污染物排放,改善環(huán)境空氣質量,制定本標準。本標準是對《車用壓燃式發(fā)動機和壓燃式發(fā)動機汽車排氣煙度排放限值及測量方法》(GB 3847-2005)和《確定壓燃式發(fā)動機在用汽車加載減速法排氣煙度排放限值的原則和方法》(HJ/T 241-2005)的修訂。
柴油車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測量方法(自由加速法及加載減速法)(GB 3847-2018代替 GB3847-2005、HJ/T 241-2005)
前 言
為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環(huán)境保護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控制汽車污染物排放,改善環(huán)境空氣質量,制定本標準。
本標準是對《車用壓燃式發(fā)動機和壓燃式發(fā)動機汽車排氣煙度排放限值及測量方法》
(GB 3847-2005)和《確定壓燃式發(fā)動機在用汽車加載減速法排氣煙度排放限值的原則和方法》(HJ/T 241-2005)的修訂。參考了《壓燃式發(fā)動機汽車自由加速法排氣煙度測量設備技術要求》(HJ/T 395-2007)和《柴油車加載減速工況法對設備的基本要求》(HJ/T 292-2006)。本標準規(guī)定了柴油車自由加速法和加載減速法排氣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測量方法。
本標準同時規(guī)定了柴油車外觀檢驗、OBD 檢查的方法和判定依據(jù)。
本標準適用于新生產柴油汽車下線檢驗、注冊登記檢驗和在用汽車檢驗。
本標準也適用于其他裝用壓燃式發(fā)動機的汽車。本標準不適用于低速貨車和三輪汽車。
與《車用壓燃式發(fā)動機和壓燃式發(fā)動機汽車排氣煙度排放限值及測量方法》(GB 3847-2005)相比,主要修訂內容如下:
—增加了外觀檢驗、OBD 檢查等內容;
—增加了檢驗流程和檢驗項目;
—增加了氮氧化物排放限值及測量方法,并調整了煙度排放限值;
—增加了檢測記錄項目和檢測軟件要求;
—明確了環(huán)保監(jiān)督抽測內容和方法;
—刪除了關于壓燃式發(fā)動機以及新生產汽車型式核準的要求。本標準由生態(tài)環(huán)境部大氣環(huán)境司和法規(guī)與標準司組織修訂。 本標準起草單位:中國環(huán)境科學研究院。
本標準生態(tài)環(huán)境部 2018 年 09 月 27 日批準。
本標準自 2019 年 05 月 01 日起實施,自實施之日起,GB 3847-2005 和 HJ/T 241-2005同時廢止。
自本標準實施之日起,現(xiàn)有相關地方排放檢驗標準廢止。
本標準由生態(tài)環(huán)境部解釋。
1 適用范圍
本標準規(guī)定了柴油車自由加速法和加載減速法排氣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測量方法,以及柴油車外觀檢驗、OBD 檢查的方法和判定依據(jù)。
本標準適用于新生產柴油汽車下線檢驗、注冊登記檢驗和在用汽車檢驗。本標準也適用于其他裝用壓燃式發(fā)動機的汽車。
本標準不適用于低速貨車和三輪汽車。
2 規(guī)范性引用文件
本標準內容引用了下列文件或其中條款。凡是未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有效版本適用于本標準。
GB/T 5181-2001 汽車排放術語和定義
GB 7258 機動車運行安全技術條件
GB 17691 車用壓燃式、氣體燃料點燃式發(fā)動機排氣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測量方法
GB17691-2018 重型柴油車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測量方法(中國第六階段)
GB/T 17692 汽車用發(fā)動機凈功率測定方法
GB 18352 輕型汽車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測量方法
GB 19147 車用柴油
HJ 437 車用壓燃式、氣體燃料點燃式發(fā)動機與汽車車載診斷(OBD)系統(tǒng)技術要求
HJ 845-2017 在用柴油車排氣污染物測量方法及技術要求(遙感檢測法)
3 術語和定義
下列術語和定義適用于本標準。
3.1
凈功率 net power
按 GB/T 17692 測得的發(fā)動機凈功率。
3.2
壓燃式發(fā)動機 compression ignition engine
采用壓燃原理工作的發(fā)動機(如:柴油機)。
3.3
不透光煙度計 opacity meter
附錄 C 規(guī)定的、用于連續(xù)測量汽車排氣光吸收系數(shù)的儀器。
3.4
最高額定轉速 maximum rated engine speed
指柴油機所允許的全負荷最高轉速。
3.5
最低額定轉速 minimum rated engine speed
——發(fā)動機下列三種轉速中最高者:45%最高額定轉速;1000r/min;最低怠速轉速?;?br />
——制造廠要求的更低轉速。
3.6
輪邊功率 wheel power
指汽車在底盤測功機上運轉時驅動輪輸出功率的實際測量值。
3.7
最大輪邊功率(MaxHP) maximum wheel power
按本標準規(guī)定的測量方法測量得到的輪邊功率最大值。
3.8
光吸收系數(shù)(k)optical absorption coefficient
表示光束被單位長度排煙衰減的一個系數(shù), 它是單位體積的微粒數(shù) n, 微粒的平均投影面積 a 和微粒的消光系數(shù) Q 三者的乘積。
3.9
林格曼黑度 ringelmann blackness
將排氣污染物顏色與林格曼濃度圖對比得到的一種煙塵濃度表示法,分為 0~5 級。對應林格曼濃度圖有六種,0 級為全白,1 級黑度為 20%,2 級為 40%,3 級為 60%,4 級為 80%,5 級為全黑。
3.10
氮氧化物 nitrogen oxide NOx
指自排氣管排放的氮氧化物,包括一氧化氮(NO)與二氧化氮(NO2)。
3.11
發(fā)動機最大轉速(MaxRPM)engine maximum speed
在進行本標準規(guī)定的測試試驗中,油門踏板處于全開位置時測量得到的發(fā)動機最大轉速。
3.12
實測最大輪邊功率時的轉鼓線速度(VelMaxHP) actual velocity of maximum wheel power
指在進行本標準規(guī)定的功率掃描試驗中,實際測量得到的最大輪邊功率時的轉鼓線速度。
3.13
混合動力電動汽車 hybrid electric vehicle HEV
能夠至少從下述兩類車載儲存的能量裝置中獲得動力的汽車:
— 可消耗的燃料;
— 可再充電能/能量儲存裝置。
3.14
汽車排放檢驗 vehicle emission inspection
指按照法律法規(guī)和標準規(guī)定對汽車進行的各項排放檢驗,包括新生產機動車下線檢驗、注冊登記檢驗、在用汽車排放檢驗、監(jiān)督抽測等。
3.15
在用汽車 in-use vehicle
指已經(jīng)注冊登記并取得號牌的汽車。
3.16
新生產汽車下線檢驗 inspection for new produced vehicle at end of production line
指新生產汽車出廠或入境前進行的環(huán)保檢驗。也適用于銷售環(huán)節(jié)進行的環(huán)保檢驗。
3.17
注冊登記檢驗 inspection for register vehicle
指汽車注冊登記前或辦理注冊登記手續(xù)時進行的環(huán)保檢驗。
3.18
在用汽車檢驗 inspection for in-use vehicle
指對已經(jīng)注冊登記的汽車的檢驗,包括在用汽車定期檢驗、監(jiān)督性抽檢及在用汽車辦理變更登記和轉移登記前的檢驗。
3.19
監(jiān)督抽測 supervision test
指在出廠前對新生產車的抽檢,以及在集中停放地、維修地和道路上對在用汽車進行的抽檢。
3.20
車載診斷 OBD 系統(tǒng)(OBD system) onboard diagnostic system OBD
指安裝在汽車和發(fā)動機上的計算機信息系統(tǒng),屬于污染控制裝置,應具備下列功能:
a)診斷影響排放性能的故障;
b)在故障發(fā)生時通過報警系統(tǒng)顯示;
c)通過存儲在電控單元存儲器中的信息確定可能的故障區(qū)域并提供信息離線通訊。
3.21
環(huán)保信息隨車清單 vehicle environmental identification document VEID
指《關于開展機動車和非道路移動機械環(huán)保信息公開工作的公告》(國環(huán)規(guī)大氣[2016]3號)規(guī)定的機動車環(huán)保信息隨車清單,包括企業(yè)對該車輛滿足排放標準和階段的聲明、車輛基本信息、環(huán)保檢驗信息以及污染控制裝置信息等內容。
4 檢驗項目
4.1 汽車環(huán)保檢驗項目見表 1。
4.2 新生產進口汽車入境檢驗時應按照表 1 規(guī)定的檢驗項目進行,還應符合其他標準和法規(guī)要求。
(原文詳見附件)
原標題:柴油車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測量方法(自由加速法及加載減速法)